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06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

额 1,624.13 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以期尽快

通过资产、股票、现金清偿或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代上市公司清偿部分

债务等方式清理非经营性占用,目前余额 76,480.29 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

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

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此外,公司还因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预计未来 1 个月内无法解决;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

结等情形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仍未消除。

相比已上涨 40.94%,短期涨幅较大,目前公司面临上述风险的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且未来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

                           ,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出现

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3 年修订)》

“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

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任一情况,公司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披露半年

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70 亿元,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凯撒,证券代码:000796,以

下简称“凯撒旅业”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

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 1,624.13 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

具体措施,以期尽快通过资产、股票、现金清偿或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

代上市公司清偿部分债务等方式清理非经营性占用,目前余额 76,480.29 万元。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解决进展的公告》

               《关于资金占用解决进展的公告》

                             。

  (四)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30,002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

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预计未来 1 个

月内无法解决;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情形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前述面临

有关重大风险的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六)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2023)琼 02 破申 4 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三亚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凯撒旅业进行

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法院决定受

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仍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考虑到目前公司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面临较

多重大风险事项,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预

重整失败,则可能无法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

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推动合规问题解决以及债务风险、退市风险、持

续经营风险化解等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2023)琼 02 破申 4 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三亚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凯撒旅业进行

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法院决定受

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仍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考虑到目前公司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面临较

多重大风险事项,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预

重整失败,则可能无法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

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

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预计未来 1 个

月内无法解决;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情形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前述面临

有关重大风险的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

资金金额 1,624.13 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以

期尽快通过资产、股票、现金清偿或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代上市公司清

偿部分债务等方式清理非经营性占用,目前余额 76,480.29 万元。根据《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

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五)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

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7.5.10 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

险。

  (六)2023 年 7 月 5 日凯撒旅业收盘价为 4.51 元,较 6 月 21 日收盘价 3.20

元相比已上涨 40.94%,短期涨幅较大,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公司

重整事项的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

  (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

                            ,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出

四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3 年修订)》

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任一情况,公司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披露半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70 亿元,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函证》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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